石家庄长安区人民政府对谈固小区房屋征收决定

扫描到手机 土地市场 来源:石家庄日报 发布日期:2011-10-19 12:47 字号:T|T

摘要:根据《石家庄市国有土地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。规定,经市政府同意,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对谈固小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。

 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

  房征字[2011]第001号

  根据《石家庄市国有土地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。规定,经市政府同意,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对谈固小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,现将房屋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房屋征收部门:长安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

  二、征收范围:

  东至:谈固西街 南至:建明北路 西至:翟营大街 北至:规划路

  三、征收实施期限:至2011年12月31日止。

  四、本公告发布后,发展改革、城乡规划、公安、工商等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房屋新建、改建以及改变房屋用途和迁入户口或分户、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。

  五、在征收范围内不得实施新建、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的灯增加补偿费用的不当行为。

  六、被征收人对本公告不服的,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,或在3个月内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

  2011年10月11日

责任编辑:贾静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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