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施工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责令停工整改

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:置家网 发布日期:2019-05-22 06:47 字号:T|T

摘要:日前,河北省住建厅印发《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检查的通知》,决定5月中下旬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(含消防、职业病防治)和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检查,切实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。

日前,河北省住建厅印发《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检查的通知》,决定5月中下旬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(含消防、职业病防治)和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检查,切实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。

成立检查组,重点检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落实省政府、省住建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有关部署情况,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、风险防控及安全生产(含消防、危化品、职业病防治、食堂卫生)专项整治等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,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、农村气代煤工程、城市轨道交通、张家口冬奥项目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,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落实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等。同时检查建设单位、施工企业、监理单位等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履责情况。

按照“双随机”原则,检查组将对监督台账中所列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随机抽查,每个设区市抽查施工现场数量不少于6个。其中,每个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市区抽查项目不少于3个;每个市抽查2个以上县(市),每个县(市)抽查1至2个在建工程。

对降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施工企业,检查组将下发《行政处罚建议书》或《核查处理建议书》,由工程所在地市级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。施工现场整改完毕,经当地市主管部门复查合格后方可施工,同时对其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30日内整改完毕。

对于下发《行政处罚建议书》或《核查处理建议书》的工程项目,除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外,取消其参与创建省、市安全文明工地资格,记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,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网络或媒体上予以公布曝光。 

责任编辑:石家庄
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:
  • 支持 支持 0票
  • 努力 努力 0票
  • 雷人 雷人 0票
  • 无聊 无聊 0票
  • 难过 难过 0票
  • 愤怒 愤怒 0票

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, 点击查看>>

发表评论 用户名:
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
已有 0 条评论, 点击查看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