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公告

扫描到手机 土地市场 来源:石家庄日报 发布日期:2011-11-17 16:40 字号:T|T

摘要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经市政府批准,决定回收部分土地使用权。

 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经市政府批准,决定回收:

  ①天同生活区一区旧城改造项目(位于长安区宋河胡同以东、建华大街以西、跃进路以南、北宋路以北)土地面积66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;

  ②康乐街改造项目(位于桥西区康乐街以东、中山西路小学以西、华西路以南、中山路以北)土地面积8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。

  请地块范围内的土地使用者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,到市国土资源局长安分局,桥西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,逾期将按有关规定直接注销土地证书。

  联系人:

  石家庄土地储备中心 67669582

 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长安分局地籍科 89290018

 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桥西分局地籍科 85516506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1年11月17日

责任编辑:王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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